2006年2月2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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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费可否优先偿还

  杨先生问:
  某企业欠我专利费,被我起诉到法院,当法院宣布我胜诉的时候,企业已经申请破产,无法执行。最近企业破产清算时,他们已经清偿了所欠员工的工资,还有一部分资产可以变现,请问专利费用可否先于其他债务偿还,有相关规定吗?
  本报作答: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(试行)》规定,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: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;破产企业所欠税款;破产债权。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,按比例分配。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,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。
  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》还指出,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、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。他们欠你的专利费属于一般债权,不在优先清偿的范围,只能与同顺序其他债权按比例清偿。